關于印發《關于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筑
更新:2015/10/13 瀏覽量:116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規劃局(委),文物局,北京市農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建設局、文物局:
現將《關于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公 安 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
2014年4月3日